各位同学: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新入学的研究生将实行全面收费政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缴纳学费👨👦,顺利完成注册🧑🏽🎄,学生资助中心提前启动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14年春季学期经学生资助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2014年秋季学期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2009级临床医学长学制、口腔医学长学制、基础医学长学制🧑🦽➡️、预防医学长学制及2010级药学专业长学制)以2013年的认定结果为准(认定结果可咨询各学院学生办公室/教育处)。
3、其他学生若家庭经济确属困难,可在2014年9月3日前在学生资助中心平台进行申请✬,并提交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杏耀平台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杏耀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附件2)🚵♀️,按照程序认定后亦可申请👩🎨。
4、统招研究生相关工作依据研工部具体要求进行。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同学不能再申请☎。
二、需要提交的贷款材料
1.借款学生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2.借款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3.借款学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借款学生父母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由学生本人及-母签字🎴、家庭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地方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附表》(附件3)🧞♀️;
7.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学院领取)👌🏿。
以上材料采用A4纸复印😏。
三、申请流程
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于9月3日前将贷款所需相关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教育处学院汇总相关材料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需要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于9月3日前将认定材料及贷款所需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学生办公室/教育处,学院汇总相关材料后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特别提示: 2009级基础医学长学制、2009级预防医学长学制👨🏻🦯、2010级药学专业长学制学生及其他统招研究生请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交至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办公室👌🏿,具体要求由研工部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82802240 李老师
学生资助中心👨👧:82805172 罗老师
附件1:
杏耀平台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4年).pdf
附件2🧑🏿🔬:
杏耀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4年).pdf
附件3🔏🧜🏿♀️:
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附表.pdf
杏耀平台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