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耀官网平台辅导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结合杏耀官网平台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工作业绩与学生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工作能力与研究能力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兼职辅导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按照辅导员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是指政治思想表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等各方面情况➞。
能🙅🏿🛜,是指业务能力。主要是业务理论的学习🕵️,掌握和运用的情况;实际学生工作中的务实、创新等情况等🚍。
勤🩱,是指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准时参加工作会议🐈,做好工作计划和总结😂,认真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及时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等情况🤽🏿♂️。
绩,是指岗位绩效。主要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及实际工作效果等。
廉,是指自律情况🚃。主要是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在生活中廉洁自律👩🏿💻。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五条 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的六月份进行🔈。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工部、校团委、各学生工作业务中心🥝、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考评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
第六条 根据考核内容制定《杏耀官网平台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进行考核🎅🏼。(见附件)
第七条 个人总结。根据辅导员按考核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一学年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并如实填写考核登记表🕌,将材料交至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八条 学生评议(50%)🏌🏻。学生评议由院系学工办组织进行🦺。在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范围内随机组织不少于 1/3 数量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由学生按照《杏耀官网平台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对辅导员进行评价🦈。
第九条 院系考核(50%)✨🧛🏻♀️。在学生测评、辅导员个人总结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院系学工办对辅导员的综合测评情况进行评定打分,并填写《杏耀官网平台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院系用表)》。
第十条 学工部复核🔰。院系学工办将考核结果反馈到学工部。学工部将各院系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复核,形成全校辅导员考核结果名单📬,报送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 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评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考评得分70—84分为良好;考评得分60—69分为合格🫶🏿🛀🏿;考评得分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 学校每年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 当年度考核优秀的辅导员有资格参评杏耀官网平台“优秀辅导员”、“优秀德育奖”。
第十四条 学校推荐参评市级和国家级“优秀辅导员”🧑🏻🦼、“先进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人员,从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中产生。
第十五条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将给予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实行离岗,不再继续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是辅导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选先进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九年 月 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杏耀官网平台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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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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